S4 · DESIGN

家族憲章與接班條文

把接班資格、培育期、外部歷練、導師制度、任命程序與退出機制寫進可執行的家族治理規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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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orkshop Architecture

三個模組完成一項治理轉換

每個模組都包含辨識、對話與書面產出,確保討論能進入下一次董事會或家族會議。

資格條款

定義外部工作經驗、職務歷練、績效門檻、教育與價值承諾。

程序條款

規範提名、評估、利益迴避、董事會表決與試任期間。

保護條款

設計降階、退出、股權與職位分離,以及重大決策的制衡機制。

Constitution Drafting Canvas

把善意寫成可執行的規則

第六條|接班培育

接班候選人應完成不少於三年的外部專業歷練,並於家族企業內完成至少兩個跨功能職務,其表現由董事會與外部導師共同評估。

第七條|任命與試任

重大領導職務之任命,須經利益迴避、資格審查與十二個月試任期;試任期間之權限、績效與檢視節點應書面化。

第八條|職位與股權分離

家族成員之股東身份不當然產生經營職位;經營任命應依能力、責任與成果標準辦理。

Workshop Canvas

把不能說的,變成可以共同工作的。

我們現在看見什麼?

下一步治理行動